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
2021年度创新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获批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阐释学重点研究基地”(粤社科联函【2019】122号),为推动我校人文科学发展,促进阐释学研究创新发展,我院决定设立2021年度基地创新研究项目,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标,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方向
哲学阐释学研究
中国阐释学研究
文学阐释学研究
法学阐释学研究
语言阐释学研究
管理阐释学研究
二、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此次招标项目属于2021年基地创新研究项目,旨在凝炼阐释学研究的重要科研方向,培养能够在阐释学领域领先的杰出学者,同时发现并提携该领域的阐释研究学术新秀。
(二)成果申报要求
1.选题条件:选题原则上以所列学科之一为核心,从阐释学视角追踪学科内的前沿及热点问题;须能运用阐释学理论和研究方法,深入学科内部,形成研究成果。
2.申报者条件:申报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学者。
3.完成时间:2年
4.结项要求:研究成果均必须署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或者标注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资助及本课题名称。结项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2)提供书稿一部
3)提供论文集文稿一部
5.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8万元
一般项目A类:5万元
一般项目B类:3万元
三、申报规范
1.申报者可以独立申报项目,也可以以课题组形式申报,负责人必须是真正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者不能承担实际研究工作的人不得申报该项目。
2.申报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不超过两项。
3.申报者原则上须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四、项目管理
1.本次立项后,我院将与立项者签订项目权责合同。一旦未能完成获批的项目或项目人不履行权责合同,我院将根据学校和基地的科研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2.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预算按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广外校〔2014年〕37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课题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可于项目批准后使用该课题资助经费的50%,课题完成过半后可使用剩余部分的50%,其余部分待结项以后报销。
五、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项目申请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2021年度创新研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见附件,也可登录中心主页下载。
2.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姓名+项目名称)请发至研究院秘书陈丽韵邮箱 201120085@oamail.gdufs.edu.cn。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科研楼508办公室。
3.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丽韵;联系电话:86212696、13560186769(666769)。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2021年度创新研究项目申请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阐释学研究院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