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活跃阐释学研究院理论学习氛围,应研究院邀请,5月21日-25日,中国社科院大学原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原总编辑张江教授在百忙之中,为我院师生进行了为期五天的阐释学系列讲座。本次讲座以线上会议的方式进行,阐释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陈开举教授、部分兼职研究员及其他院系的教师、研究生,共2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张江教授认真安排了授课内容,深入浅出地讲授,使大家在循序渐进、交流碰撞中学习、巩固阐释学知识。
5月21日,张江教授第一场讲座的题目为《中国阐释学总称谓》。张教授从中国古代文字发生学入手,以原始字形的追索为方法,厘清中国古代阐释学的建构路径,为中国当代阐释学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文字根据。阐释、诠释、解释三者之间的区别,尤其是“解”义、“释”义是本节讲座的重点内容。张江教授从《说文解字》入手,从字形、字意到文本、案例,层层剖析。他指出,从结果看,“解”的目的是对文本的解剖式了解; “释”的结果是疑虑消除,由此而得心之释然。诠释和阐释两者皆为以“释“为中心的偏正词组,以诠或阐的方式,实现”释“之目的及过程。从而,我们认为,中国阐释学的总称谓应为“阐释”,而非“诠释”和“解释”。
讲座一
5月22日,张江教授的讲座题为《理与性—阐释的基本矛盾之一》。张教授解释了“理”与“性”在中国古代文字与语义学的意义上,其能指与所指,与作为整体概念的"理性"语用差异甚大。然后重点对比研究了中国之理与西方之理的区别。他指出中国之理是实践理性之理,乃实践智慧的直观表达;西方之理,是理论理性之理,乃理论智慧的逻辑表达。而中国的性观念,严格区分了人性与生物性之界线,性观念中所包含的理与德,更重要的是它所容纳的伦理及价值意义,彰显了人类自觉的道德追求。中国古代之性,当为伦理之性。中国古代"理"与"性"的辨析,中国古代之理与当代理性的辨析,为阐释学理论与体系构建提供一条新的线索。
讲座二
5月23日,第三场讲座,张教授以《作者能不能死》为题,重点探讨如何看待作者与文本的关系,因为这二者的关系,是阐释学中原点性的问题。张教授首先指出在当代西方文艺学和阐释学理论中,从 20 世纪初俄国的形式主义,到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传统的作者与文本关系的定位被彻底颠覆。 新批评的“意图谬误”,罗兰·巴特的“作者之死”,福柯的“什么是作者”,都在疏离和否定作者,隔绝和阻断作者与文本的关系,视文本为纯粹的、悬浮的词与物。但张江教授认为文本是书写者的创造物,书写者与文本的关系不可以被人为地消抺、被阐释者蔑视为无。 他认为,无论怎样辩解,无论多深奥的学说,作者或者说文本的书写者都是一种“存在”,是一种“有”,在文本生成及后来的阐释中“在场”,无论你喜不喜欢,其客观影响和作用永远都是“在”的。
讲座三
5月24日的讲座主题是《通达辨》,旨在探讨如何构建当代中国的阐释学。张教授通过对汉语中两个字“通”与“达”的考察,提出阐释标准的中文表达。长期的语言实践赋予了“通”、“达”以及字汇组合“通达”丰富的意义能指。从阐释学的立场来看,这些能指,既可说明和验证诸多普遍存在与广泛应用的阐释方式,也可以与阐释学的诸多概念和范畴,例如“澄明”、“对话”、“循环”、“视域融合”等,相互关照、补充,为阐释的终极目的和价值意义的认知提供参照与线索,充分显示了汉语“通达”本义所具有的吸纳与相容能力。通达之义可为阐释标准的普遍表达,为中国阐释学提出和认证一个新的具有节点性意义的概念。
讲座四
5月25日第五场讲座,张江教授站在更新更高的视角系统讲授了他的原创理论“强制阐释论”。他认为强制阐释是当代西方文论的基本特征和根本缺陷之一。各种生发于文学场外的理论或科学原理纷纷被调入文学阐释话语中,或以前置的立场裁定文本意义和价值,或以非逻辑论证和反序认识的方式强行阐释经典文本,或以词语贴附和硬性镶嵌的方式重构文本,它们从根本上抹煞了文学理论及批评的本体特征,导引文论偏离了文学。其理论缺陷表现为实践与理论的颠倒、具体与抽象的错位,以及局部与全局的分裂。当代文学理论话语的建构必须坚持系统发育的原则,在吸纳进步因素的基础上,融合理论内部各个方向和各个层面,建构出符合文学实践的新理论系统。
讲座五
张江教授多年来致力于当代中国阐释学的构建和阐释学学科建设。其原创理论“强制阐释论”和“公共阐释论”在中外学术界特别是文艺理论界产生重要影响,引发了热烈讨论。五场讲座中,张教授不仅为学员们条分缕析地厘清了阐释学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发展路径和学术价值,为大家开拓了研究视野和思路,其严谨的学术研究规范和做学问的澄明境界更成为激励青年师生们投身构建中国阐释学这一宏伟事业的强大动力。